請問土壤污染修復的方法有哪些?
從科學角度來說,土壤污染是指人類活動產生的有毒、有害污染物進入土壤并積累到一定程度,引起土壤質量惡化、功能降低,對人和農作物構成不利影響和危害的現象。土壤污染的來源十分廣泛,主要包括工業污染源(工業“三廢”物質排放)、農業污染源(化肥、農藥、畜禽糞便等)、生活污染源(城鄉生活廢水、農家肥等)和其他污染源(廢棄物焚燒等)等等。除工業固體廢棄物對土壤造成污染外,大氣污染、水污染等均會對土壤造成嚴重破壞。土壤污染修復技術則是指采用化學、物理學和生物學的技術與方法以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濃度、固定土壤污染物、將土壤污染物轉化成為低毒或無毒物質、阻斷土壤污染物在生態系統中的轉移途徑的技術總稱。理論上可行的修復技術有植物修復技術、微生物修復技術、化學修復技術、物理修復技術和綜合修復技術等幾大類。部分修復技術,如可降解有機污染物和重金屬污染土壤的修復等方面已進入現場應用階段,并取得了較好的效果。
土壤污染修復的選擇受到很多因素影響:環境條件、污染物來源和毒性、污染物潛在的危害、土壤的物理化學性質、土地使用性質、修復的有效期、公眾接受程度以及成本效益等。所以,在實際應用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合的技術方法。針對不同類型的污染土壤在選擇修復方法時應考慮兩方面可行性:經濟可行性,應考慮污染地的實際情況和經濟承擔能力,花費不宜太高;技術可行性,所采用的技術必須可靠、可行,能達到預期的修復目的。
針對受重金屬、農藥、石油、POPs等中輕度污染的農業土壤,應選擇能大面積應用的、廉價的、環境友好的生物修復技術和物化穩定技術,實現邊修復邊生產,以保障農村生態環境、農業生產環境和農民居住環境安全;針對工業企業搬遷的化工、冶煉等各類重污染場地土壤,應選擇原位或異位的物理、化學及其聯合修復工程技術,選擇土壤-地下水一體化修復技術與設備,形成系統的場地土壤修復標準和技術規范,以保障人居環境安全和人群健康;針對各類礦區及尾礦污染土壤,應著力選擇能控制生態退化與污染物擴散的生物穩定化與生態修復技術。將礦區邊際土壤開發利用為植物固碳和生物質能源生產的基地,以保障礦區及周邊生態環境安全和飲用水源。